释义 |
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一)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五)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一、注销公司需要的资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印监卡; 7、法人身份证; 8、经办人身份证;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二、公司注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注销;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4、被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 5、被股东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后注销。 总之,注销公司的办理流程为先销国税,之后是地税,紧接着是银行销户,最后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