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强制学生交医保怎么投诉 |
释义 | 学校强制收取保险费是不可以的。 学校是没有任何权利乱收任何费用的(除学杂费、书本费等费用除外),更不用说强制性了,所以学校强制收保险费不合法。 自2002年9月1日实施的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代办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办理“平安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不得同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发文,禁止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学生投保; 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学校作为保险兼业代理人代理“平安险”业务,但可以同校方选定的一名学校工作人员(兼职代办员)签订兼职代办合同,委托代办“平安险”业务。 : 据中国新闻网报告,9月4日,一位名叫“想想清楚”的网友向大江网问政江西栏目反映称,新余市暨阳学校强制收取学生“保险费”。对此说法,暨阳学校负责人回应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存在强求现象。 投诉:暨阳学校强制收取‘保险费’ 9月2日,暨阳学校开学了,可有些学生的家长却并不高兴。其中有网友反映称,班级老师在学生报名时,向每个学生收取152元钱。而众多学生家长对于这152元钱包含哪些具体收费项目并不了解。问老师,老师回答,包括保险费在内的一些费用。 校方回应:代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项目费用 对于该网友反映的学校强制向学生收取保险费的说法,暨阳学校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 校方称,该校根据余价字201186号《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并依据赣人社字201397号《关于我省各类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及渝医保字201313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代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项目费用工作。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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