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书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委托书有法律效力。因为委托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都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需要当事人委托的近亲属、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首先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书必须证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书应该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然后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委托代理即告成立。如果委托人是侨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馆的,由爱国的华侨团体证明,这是为了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及诉讼的进行; 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到某个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当事人可以指定信任的律师,并在其同意后,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如果当事人不能指名要求某位律师做诉讼代理人,也可以要求该律师事务所为任意指定一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后,要向该律师事务所交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用,将双方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交给人民法院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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