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固原市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公司变更登记。 二、固原市公司撤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