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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释义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 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 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这种权利为民事主体人身所固有并为法律所承认。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生命权是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健康权是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人身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在: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获取的。
    (2)民事权利能力是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民事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内,两者在具体的民事法律中是互相对应、各自对立的两个不同概念。
    (3)民事权利能力与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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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8: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