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老房子产权归谁 |
释义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普通百姓选择翻建父母旧房。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翻建父母旧房产权归谁吗?旧房改建该注意什么呢?如果你有这方面需求的话,不妨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重建房屋的所有权归父亲。这种情形一般是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就拥有该房的所有权。重建后的老宅在其父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因此,该重新翻建的房屋仍属于其父所有。但是不代表子女出资没有任何意义,子女的出资一般是分两种情形考虑,一种是赠与父亲建房;一种是借给父亲建房,这种情况下父母有房屋产权,但也有负债,应偿还儿子的建房资金和房屋增值利益。在旧房翻建之前需要额外注意几点事情,1)翻建是需要获得审批的,如果未经审批就翻建旧房是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极有可能面临罚款或房屋被拆的情况。2)旧房改建有着相应的高度标准,农村房子布局分为垂直分户和水平分户,每层建筑高度必须低于3.3米。3)不是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不是,则无法新建或翻新房屋。 一、居民户口可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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