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如何处理 |
释义 | 事实婚姻不处理,因为我国已不存在事实婚姻,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律并不会对他们怎么样,只是不会保护他们的同居关系。但如果想成立婚姻关系的,最后去办理结婚登记,这样法律才会保护双方的关系。 一、未领取结婚证算是有效婚姻么? 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要成立夫妻关系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结婚证书。未领取结婚证书不是有效的婚姻,法律不予保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未经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二、不补办结婚证有办法离婚吗 不补办结婚证没有办法离婚。因为结婚证是任意一种离婚手续中的必备证件。如果双方是存在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的,也应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属于事实婚姻,也没有进行补办登记,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要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三、同居有没有财产继承权? 一般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是不享有相互继承彼此遗产的权利的,因为他们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有合法的配偶之间才能相互继承遗产。 但如果同居的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此时他们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并且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对男女双方的遗产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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