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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解除事实婚姻呢?
释义
    主张解除事实婚姻的处理办法:
    1、如果当事人进行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法院可以现行调解;调解不成再作出判决;
    2、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且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问解除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没有结婚证的起诉离婚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始至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另一种是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民事裁定书可以抗诉吗
    可以
    当事人申请抗诉时,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检察院是不予受理的:
    (一)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二)人民法院正在对民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但超过三个月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除外;
    (三)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四)判决、裁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
    (五)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六)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七)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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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9: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