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认定标准 |
释义 | 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贷款中,单笔贷款最近24个月内有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61日记录,或2次(含)以上逾期达31日记录,或最近6个月内有1次逾期达31日记录。其次是信用卡中,单笔最大透支额大于1000元,且最近24个月内有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91日记录或状态为“呆帐”或“冻结”的; 2、信用报告中出现“担保人代偿”、“以资抵债”等特殊情况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为“逾期”状态的信用卡、贷款,贷款发放前必须提供已偿还该欠款的银行流水、银行扣款凭证或银行证明; 3、公共信息中有欠税记录、行政处罚记录、重大法律纠纷的。 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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