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法人员没有证件能不能执法 |
释义 | 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不出示证件的行为,属于违规的,当事人有权利向或者当地的政法委进行举报。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章,公务人员执法须统一着装并出示执法工作证,同时执法人员不能少于两人,否则执法程序违法,处罚无效。若你说属实,一向当地监察委举报要求纪律审查,二如果被处罚,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一旦政府败诉,当地纪检委会介入,对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置。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章,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亲属关系的,执法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以免影响依法、公平、公正执法。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亲戚朋友的情况时有发生,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章,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证执法过程的公正合法性。另外,执法人员首次向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避免当事人因法制观念淡薄而不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章,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举措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章,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