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遇行为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因此是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