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出租权、修改权、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