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保护是指什么? |
释义 | 劳动保护是指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措施。包括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时间,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切实执行生产安全和劳动卫生制度等。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的措施,如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工伤亡事故、预防职业中毒和环境污染、规定劳动和休息时间,以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措施等。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具体内容有: (1)劳动保护管理。核心在于从立法上、制度上、组织管理上加强劳动保护。主要包括:①确立劳动保护管理体制;②制定和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 ③制定和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④建立合理的组织管理机制;⑤制定和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种劳动保护规章制度;⑥制定发送劳动条件的规划和计划;⑦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预测;⑧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培训;⑨关于工时和休假及特殊职工的特殊保护等。从系统的观点看,劳动保护管理是生产经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分系统。 (2)劳动安全工程。针对生产劳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因素,研究分析其发生原因及危害性,找出其规律性,制定控制和防范措施,以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①针对生产中各种机械、工具造成的伤害,研究制定各种防绞辗、防物体打击、防器物倒塌的措施;②针对生产中的明火、各种高温表面、熔融金属、热液、热气以及电流等造成的伤害,研究制定各种防灼烫、防触电措施;③针对锅炉及各种压力宣传品易发生物理爆炸,研究制定出防范措施;④针对各种燃爆危险品,研究制定预防火灾、化学爆炸的措施等。 (3)劳动卫生工程。针对生产劳动过程中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研究其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情况和程度,制定控制和防范措施,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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