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抗力如何索赔 |
释义 | 1、费用索赔: 通常情况下因不可抗力发生损失时,现场已完工程、已到场材料的损坏有发包方负责,施工方自有或租赁使用的机械、材料等损失由施工方负责,不可抗力发生后现场清理的费用是否发包方负责的,承包方另外要求的赔偿一般是不会获得袭接纳的,在法律上来讲也是不予支持的。 2、工期索赔: 通常情况下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工期是可以顺延的。另外,我说的是通常情况,具体的情况可能要看相关的承包合同,看看有关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包括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的规定: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二、索赔的三个条件是 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索赔的意向通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