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判刑三年的正常情况下三年后出来。但如果当事人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依法减刑,不需要服完三年的有期徒刑,但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当事人最快一年半就能出来。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若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具体情形有: 1、对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进行阻止。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