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赠与的确认方式有: 1、当事人依法签订股权赠与合同; 2、赠与股权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应当按照约定交付赠与财产; 4、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5、签发出资证明书; 6、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