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权赠与确认形式有: 1、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 2、双方可以对股权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3、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股东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股东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百五十五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