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用与挪用公款的区别 |
释义 | 股份制公司老板挪用公款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272条,若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数额巨大或较大不退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股份制公司老板挪用公款有罪,罪名是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占用公款和挪用公款的法律界限 占用公款和挪用公款是两个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界限的概念。占用公款指的是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暂时使用公款用于特定目的,但需要按照规定及时归还或报销。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将公款转移或使用于非授权的个人或私人目的,违背了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法律上,占用公款通常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例如受到行政处分或追究行政责任;而挪用公款则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刑事拘留、有期徒刑等。因此,明确占用公款和挪用公款的法律界限对于保护公款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根据挪用资金数额的大小和归还情况,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与占用公款相比,挪用公款更加严重,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明确占用公款和挪用公款的法律界限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公款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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