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 身份证 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 营业执照 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 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 起诉状 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 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