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盗的车辆不能注销。机动车属于灭失的才可以注销。 如果您的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那么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法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四)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