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深圳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通知。 通知称,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2019年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1938元,最低不得低于2200元。 主要调整要点: 1、自2020年7月1日起,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2、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上限为31938元(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3倍),下限为2200元。 3、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一、企业如何调整公积金比例 1、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2、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调整规定什么时候起实施 1、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2、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3、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