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住院费用回广西报销比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北镇市区域内住院补偿报销比例 乡镇级:0-300元 55% 300-2000元 80% 2000元以上 60% 县 级:0-400元 40% 400-8000元 75% 8000元以上 60% 2、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起付600元,报销比例为55%(辽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按45%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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