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则: 1、相近原则。 给下级直接授权,不要越级授权;应把权力授予最接近做出目标决策和执行的人员,使一旦发生问题,可立即做出反应。 2、授要原则。 指授给下级的权力应该是下级在实现目标中最需要的、比较重要的权力,能够解决实质性问题。 3、明责授权。 授权要以责任为前提,授权同时要明确其职责,使下级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权限范围。 4、动态原则。 针对下级的不同环境条件、不同的目标责任及不同的时间,应该授予不同的权力。 授权是领导者智慧和能力的扩展和延伸,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和原则,授权过程是科学化和艺术化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