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托儿所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托儿所需要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餐饮经营许可证》。 托儿所是用于专门照顾和培养婴幼儿生活能力的地方,也指公共场所中因父母不在而由受过训练的服务人员临时照顾孩子们的房间或地方。托儿所应是能让孩子们得到锻炼成长的环境,同时也让孩子们获得珍贵的友谊和回忆。 开办托儿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 2、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 3、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4、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登记注册申请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章程和规划;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3、拟任园长、所长和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 4、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证明; 5、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 6、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