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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人出庭作证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⒈当事人申请 证人 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 开庭审理 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⒊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⒋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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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7: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