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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孩子改名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释义
    为孩子改名需要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孩子改名办理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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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