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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后多长时间会有结果
释义
    法院收到申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
    其他时间约定:
    1.企业和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2.人民法院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三个月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3.表决通过,十日内企业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4.法院收到申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未获通过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如果企业发生经营困难的,想要破产重整的,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需要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裁定,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五条 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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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