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致人死亡但没有故意,可以减轻刑罚吗? |
释义 | 跟他人起争执时,如果争到脸红脖子粗可能会互相动手,结果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死亡。但是,因为行为人自己是拒绝这个后果的,所以合理认为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意思,因此有些人会主张可以减轻刑罚。 按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即可以减轻刑罚: 1、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 4、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6、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 7、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8、预备犯; 9、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10、未遂犯; 11、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 12、自首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13、有立功表现的。 因此,致人死亡但没故意的,不属于可以减轻刑罚的情形,所以,必须接受相应的刑罚。即如果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将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致人死亡但没故意,并被以过失致人死亡起诉了的,虽然不可以减轻相应刑罚,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罪轻辩护。因此,建议行为人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进行辩护,尽量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一、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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