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外回南京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和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来(返)鄂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国内其它地区,无论本地是否有疫情,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14天内来自无本土疫情省份的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14天内来自陆路边境口岸县(市、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的人员,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地区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它地区的,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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