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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几个公司
释义
    公司扩大规模,增开公司,这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之一。那么一个人到底能注册几家公司呢?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已经创办了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因此,他不能再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了。不过,可以与他人一起创办普通责任公司,因为我国没有限定一个人参与投资多少家企业。再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在自己已经创办的一人有限公司的基础上设立分支机构,即分公司。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你所举的案例是哪里看来的
    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形。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诽谤构成商业诽谤具备条件
    1、从侵权行为的角度观察,行为所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实施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对自然人的诽谤转化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因此,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诽谤,必须直接针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否则,即使是构成诽谤,也不是对商事主体的诽谤,而是对自然人的诽谤,即对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诽谤。
    2、从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观察,侵害法定代表人的不实言词,涉及到的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受到攻击的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行为。例如对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商事主体所实施的行为受到歪曲,对法定代表人代表商事主体所进行的行为的诋毁,编造事实对法定代表人所代表商事主体的信誉进行毁损,或者就是直接对法定代表人本身进行诽谤,都是对商事主体进行的诽谤。
    3、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这个角度观察,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商事主体的名誉、商誉的损害。在我国,自然人和法人分别都享有名誉权,其名誉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侵害名誉权的后果都造成受害人名誉权的损害,但是自然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和法人包括商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表现不同。商事主体的名誉权所保护的,主要是商誉和信誉,而自然人的名誉权所保护的,是对其的客观综合评价。如果侵权行为针对的是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那么造成损害的应当是其所代表的商事主体,而不是本人,这样就构成对商事主体的诽谤,即商业诽谤。否则就是对个人的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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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