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未经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构成无权代理,民事责任由无权代理人承担,但是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先前从事的民事行为就成为有权代理,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