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对意外险有什么规定么? |
释义 | 当一生之中,走过的路越来越长,我们便越来越可以体会到那句话——“明天和意外,不一定哪个先来临”。这句话也是保险行业内的一句宣传标语,但是细细品后,还是有些道理的。因此,保险慢慢进入了千家万户的生活之中,但是保险的拒赔理由有时候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下面,法智律师网律师将通过一件有关保险拒赔的真实事例,来科普一下关于意外险的情况,欢迎大家阅读。 【法智案例】 家住在江苏省的先生凌某某是一位老实的生意人,和妻子一同经营着一家玻璃厂,做事本本分分。考虑到这个行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质,先生凌某某与妻子二人在十家不同的保险公司给自己和厂里工作的员工都买了意外保险,保险的金额已经超过350万元。 可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也难以接受的是,某天,先生凌某某与妻子在厂内清点玻璃的数量时,凌某某负责清点玻璃的数量并要做记录,妻子就帮凌某某托着清点出来的玻璃,本来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没想到,由于其中的几块玻璃粘连在了一起,连同许多的玻璃一起倾倒下来,这一大堆玻璃的重量加在一起足足有1千斤重,先生凌某某的妻子躲避不及,这些玻璃便倒下砸在了妻子身上,凌某某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不幸的是,最终,先生凌某某的妻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便抢救无效,失去了生命。 事后,先生凌某某料理好妻子的后事,便持有当地的公安局开具的“非正常死亡”的证明报告,向购买保险的公司申请相应的意外险理赔,结果,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赔偿! 凌某某不能接受,遂即将保险公司诉至法庭。 十家保险公司全部都认为,先生凌某某持有的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有关妻子“非正常死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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