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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时候行政复议什么时候行政诉讼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行政决定不服,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备一定条件即可申请。
    对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已故公民的情况,可以由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法律分析
    一、先行政复议还是先行政诉讼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程序,所以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被称作复议申请人。它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具体到每个具体的实际情况,相信大部分的老百姓都不知道谁可以申请谁不可以申请了,不知道谁可以提前行政复议申请的话无疑是会增加当事人维权的时间。
    2.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二是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三是通常情况下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应当是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但有两种情况,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不能亲自提出复议申请时,也可以由其他特定的公民代为申请。
    第一种是该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自己申请行政复议,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第二种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复议,由于该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就是申请人。
    四是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说,申请行政复议的多是法定代表人,当然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复议申请。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行政决定不服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包括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并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对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已故公民的情况,可以由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代为申请。法人或其他组织通常由法定代表人提出复议申请。因此,了解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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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