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四、法律后果的归责方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