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的机动车登记对办理临时牌照所需的资料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办理临时牌照通常需要以下的资料: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交通强制险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第一联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车主需要车主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