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公司的流程主要有:①工商查名,需要上报多个公司名字,查询通过后取得名称核准证书。②准备工商注册登记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合作协议等,并且确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董事与监事成员。③然后申请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