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但需满足下列条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取得了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