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全区农村户籍人口(不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住院政策范围内自费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全区农村户籍人口中16周岁至60周岁的家庭劳动力,因遭受意外伤害致伤亡或致残,但不涉及第三方赔付的;全区农村户籍人口,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倒塌或受损的。以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1.5倍(约6000元)的非贫困户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意外伤害致伤亡或伤残、因灾房屋受损的可申请相关保障。 【法律依据】: 《“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 联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利支公司推出防贫保险产品——“防贫保”,为全县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两类临贫易贫人群,撑起贫困线上的“保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