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计入什么科目 |
释义 | 出租包装物收到的押金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出租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 出租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出租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包装物押金指企业出借包装物时,按包装物价值的一定标准收取的抵押款项。如借入单位因物资损坏或其它原因不能归还时,借出单位可以用押金抵补损失。按照现行产品税、增值税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征税,但对企业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转作产品销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纳税。 包装物押金处理: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酒类产品: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包装物押金属于哪个会计科目: 1、出租包装物收到的押金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出租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 2、出租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出租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收款项。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实际收到的其他应收款;贷方记减少,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4、明细账户: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应付款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实际产生的其他应付款;借方记减少,登记其他应付款的减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4、明细账户: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计税依据: (一)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三)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四)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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