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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甥结婚,我能否不出席?
释义
    《婚姻登记法》规定,结婚应当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条件即可领取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未登记需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可以。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拓展延伸
    外甥婚礼决定权归我,是否出席是我的选择
    作为外甥的婚礼决定者,我对是否出席保留着最终的选择权。这个决定对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我个人的时间、精力和意愿。我会仔细考虑各种因素,如个人日程安排、与外甥的亲密程度、婚礼的重要性等。我会权衡利弊,尊重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同时也会考虑到对外甥和家庭的影响。最终,我会做出一个符合我个人价值观和利益最大化的决定。无论我选择出席与否,我相信外甥都会理解和尊重我的决定。
    结语
    结婚应当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需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未登记应补办。作为外甥婚礼决定者,出席与否是我权衡个人因素后的选择。我会尊重自己的感受和需求,考虑到与外甥的关系、日程安排等因素。无论决定如何,相信外甥会理解和尊重我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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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