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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春有随手拍举报平台吗
释义
    有,近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通了交通违法的举报平台,并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为最大程度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遏制超速,强行并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开通了举报平台,广大交通参与者如果遇到了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手中的拍摄设备进行记录并举报,交警部门查实后将依法进行处理。
    一、实名举报条件:
    1、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人应在举报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和有效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
    2、举报答复限于江苏证监局受理的实名举报。
    3、举报人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骗取举报奖励或诬告陷害他人。对于利用举报骗取举报奖励或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实名举报程序:
    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
    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
    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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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