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什么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
释义 | 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乘车安全常识: 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在道路上搭乘机动车,应当从车身右侧上车;不得强行上下或者攀爬行驶中的车辆。 2、不要在车行道上或交叉路口处拦出租车,应当在非交叉路口处的行人道上拦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汽车和火车。 4、机动车行驶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者有妨害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行为。 6、车辆在高速行驶中,不要在车内站立,不向车外抛弃物品,乘坐前排时应系好安全带。 7、乘坐货运机动车时,除驾驶室外,不要乘坐其他任何部位。 8、乘坐大型客车时,上车后一定要先察看安全门和安全槌的存放地方。 综上所述,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车内乘客及车外行人的行为,并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的提醒或干预,以确保行车安全。如果乘客抛洒物品等违法行为致使车辆受损或行人受伤,责任由抛洒物品的乘客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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