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鉴定证据如何认定 |
释义 |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一、办理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有哪些 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 1.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 3.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二、证据的合法性包括哪些 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的主体、形式、取得方式、程序合法。证据的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取得方式合法,指的是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 三、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1、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3、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⒈书证。 ⒉物证。 ⒊视听资料。 ⒋证人证言。 ⒌当事人陈述。 ⒍鉴定结论。 ⒎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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