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申请人死亡家人能否继续申请居住 |
释义 | 一、廉租房申请人死亡家人能否继续申请居住 1、廉租房申请人死亡家人可以继续申请居住。根据规定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廉租房属于国家所,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廉租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2、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二、申请人廉租房还可以申请低保吗 低保户可以的申请廉租房,二个互不冲突。低保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并需要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相应的证明。而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由户主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资料,廉租房申请经过初审——公示——审核,然后进行请廉房配租。低保户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不过要满足一定廉租房申请条件,如已经向民政部门连续六个月以上,还有比如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另外廉租房申请就是家庭人数为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如果这些条件都符合的,就可以去申请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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