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侵占罪四川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价的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形; 2、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