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市市北区产假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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