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级警司怎么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1、部级正职:总警监;部级副职:副总警监。2、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3、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督;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4、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5、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过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 第三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公安业务部门、法制、督察、人事等部门应当互相支持,积极配合。 第五条 对于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公安机关的执法过错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民警察,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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