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视网膜疾病被认定为继往病史时,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该疾病与现有病情存在因果关系。这些证据可以是医学诊断、治疗过程以及疾病的发展情况等。但需注意,这些证据应该确凿可靠,能够证明继往病史与当前疾病存在直接关联。 法律依据: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应当依据医学诊断、治疗过程以及疾病的发展情况等证据加以鉴定。” 2.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六条规定:“因医疗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应当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3.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实的,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没有足够证据为由予以驳回。” 综上所述,当视网膜疾病被认定为继往病史时,应当提供确凿可靠的证据证明其与现有病情存在因果关系,以便获取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