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会被吊销驾驶证,不是必须吊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可以而不是必须。 车辆超速的扣分标准,具体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