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买了一辆车,但是定金给了,合同日期是写的车到取车 |
释义 | 买车定金合同的书写包括:定金合同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定金的具体金额(不上限为买车款的20%)、履行方式、给付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合同订立时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我买了一辆车的续保押金不退,说要续保才退 续保押金可以退还,方法是协商申请退还、投诉仲裁要求退还、或者发起诉讼进行退还。因为汽车经销商要求缴纳的续保押金是不合法的,续保押金应予以退还。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我请人帮我买了一辆车,现在发现车又问了一遍,我们之间没有签合同 买车没签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1、车商不签合同的情况下,需要保存其它购车凭证的证明材料,然后要求车商尽快补给合同;2、如果车商坚持不履行义务的,买车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签订购车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2、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包括交车方式、地点、时间等;3、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以及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等;4、注明售后服务,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5、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注意上述合同的内容,才能有效避免后续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我买了房子,交了20w定金,没有签合同,然后又不想买了。但是他们不想退还我的定金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定金合同,一般是不会退还定金的,如果对方同意,那就可以退。根据法律规定有些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的,比如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我买了一辆车,交了2000元定金。交了定金后,我发现车是库存车。我现在不想要这辆车了。押金能回来吗? 买车交的定金后是可以退还的。一般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第一,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第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法律依据: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您好,我买了一辆车,签了定金合同,但要交30,我只交了20,4s商店也把车卖了,我能把我交的二十万还回去吗? 买车签了定金合同以下情况下退还定金: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还;非因给付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的,定金应当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应当双倍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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